问题: 在实验时协助过我的人可以署名共同作者吗?

问题描述
您好,我打算发表一篇文章,领域是蛋白质工程。其中有一部分的工作是在别的实验室做的,实验室里的人在做实验的时候为我提供了技术上的协助,但主要的 idea 跟提案都是我的。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他们列为共同作者。因为最重要的实验在我提出后一年都还没有做,他们其实对我的工作没有那么大的贡献。我自己用在他们的实验室还有一部分在我们的实验室做出来的结果写了论文,然后让另一位共同作者看过。但我的导师坚持要把他们列为共同作者,我该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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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著作权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即使是资深的研究人员都不见得完全清楚。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 提供了一套标准,希望帮助研究人员决定谁够格列为作者,谁列在致谢章节里就好。根据这套标准,作者应该满足以下这四个条件:

  • 对课题概念或者在设计、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上作出重要贡献
  • 撰写工作,或者对重要的知识内容进行关键修改
  • 核准最终发表版本
  • 同意对工作负责

准则中也提到:

满足条件若少于以上所提的四项署名标准,不可以列为作者,但应该在致谢中提及......那些有所贡献但不足以署名的人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用一句话提及(例:linical Investigators 或 Participating Investigators),并明确他们的贡献(例:served as scientific advisors、critically reviewed the study proposal、collected data、provided and cared for study patients、participated in writing or technical editing of the manuscript)。

因此,以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实验室里的人只有协助实验的部分,对研究没有任何智慧贡献,他们不能列为作者。我认为你应该与导师再讨论清楚,在论文致谢部分感谢他们的贡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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