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实验时协助过我的人可以署名共同作者吗?
您好,我打算发表一篇文章,领域是蛋白质工程。其中有一部分的工作是在别的实验室做的,实验室里的人在做实验的时候为我提供了技术上的协助,但主要的 idea 跟提案都是我的。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他们列为共同作者。因为最重要的实验在我提出后一年都还没有做,他们其实对我的工作没有那么大的贡献。我自己用在他们的实验室还有一部分在我们的实验室做出来的结果写了论文,然后让另一位共同作者看过。但我的导师坚持要把他们列为共同作者,我该这么做吗?
著作权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即使是资深的研究人员都不见得完全清楚。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提供了一套标准,希望帮助研究人员决定谁够格列为作者,谁列在致谢章节里就好。根据这套标准,作者应该:
- 在概念搜集、设计研究、采集数据或分析及解释数据时有明确贡献
- 撰写论文或在修改时挑剔重要的知识内容
- 批准最后要投稿的论文版本
现在大部分的生物医学杂志期刊要求作者需符合ICMJE的著作权标准,甚至会要求每位作者的具体贡献清单。
以你的情况看来,这位资深的博士后前辈因为在这次的研究中提供实验建议,同时帮助你分析数据,这些都是这个研究的重要知识贡献,所以他可以列为共同作者。而那些只提供技术帮助、实验地方、试剂或帮忙写论文的人不够资格称作作者;所以,那位合作对象是不能够放进作者里的,不过他应该在论文的致谢章节里受到应有的感谢。我建议你跟老师说一下ICMJE的作者标准,还可以和他讨论如果期刊编辑对作者名单的贡献度有所质疑的话,可能会延迟发表时程。
如果你对著作权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欢迎随时回来意得辑专家视点提问,我们可以更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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