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案例分析:在致谢里提用过SCI论文润色服务重要吗

论文投稿案例分析
案例
【意得辑论文写作指导】一位作者使用了SCI论文润色服务,润色机构在返稿时建议作者在论文致谢中提及稿件曾经第三方润色过的事实。而作者认为这一要求难以令人信服,原因有二:1) 披露曾使用SCI论文润色服务等于自曝短处,期刊有可能因此先入为主地认为作者的写作水平欠佳,从而对投稿结果产生负面影响;2) 致谢章节主要用于感谢对研究有帮助的人,既然SCI论文润色属于付费服务,就不能算是“帮助”,也无需“感谢”。

应对措施
大部分期刊都希望作者能坦诚披露是否使用过SCI论文润色或其他发表支持类服务。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 建议,凡是使用过论文润色或校编服务的作者都应在致谢中披露此事。

在我们将ICMJE作者指南发给前文中的作者后,他仍旧觉得难以信服,最后我们只得建议给目标期刊发邮件,直接向编辑咨询相关规定。编辑回复称无论付费与否,任何语言类服务都应在投稿时披露。最终该作者将其使用过的服务信息写进了论文致谢里。

总结
ICMJE 的作者指南中明确规定,要成为论文的署名作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要求:
1. 对研究的设计构思作出了重大贡献,或完成了操作、分析、处理数据中的重要工作;
2. 在前期构思设计或修改中有重大智力贡献;
3. 提交稿件前对文章作过最终审核;
4. 承诺对研究负责,当文章的效度、信度、伦理出现问题时配合参与调查。

只满足其中一项或几项的研究者不具署名资格,将被写进致谢章节。除此之外,基金支持,对课题组的监督指导或行政辅助,写作协助、技术润色、语言润色、校对等不满足署名要求的行为也应以个人或机构的名义在致谢中被提及。

感谢在论文投稿过程中予以协助的编辑或SCI论文润色机构不会影响论文的发表机会,通过致谢、出具润色证明等主动披露行为甚至有可能让期刊编辑明白作者提交的稿件很大程度上已经符合其设定的发表规范。
意得辑

上一篇: 论文投稿信通常包含哪些要素
下一篇: 论文投稿中有哪些常见的违规操作